西南交通大学概况 报考说明 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数 参考书目 单独考试招生公告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人一览表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

报考说明

一、报考类别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请务必选择“定向”。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设置,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二者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

 

层次

证书

学习方式

学位类别

初试方式

报考人员

硕士

毕业证

学位证

全日制

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推荐免试

初试免试,参加各学科专业复试(每年9-10月进行)

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全国统一考试

每年10月网上报名及确认,12月初试(考试科目详见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次年3-4月复试

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有年限要求的专业学位需符合工作年限要求)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为主

全国统一考试

单独考试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50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约2100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00名。

特别说明:我校所公布的各院系及各学科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其他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7年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2027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简章涉及的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选择《西南交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招生目录备注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且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及1256工程管理的考生除外):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至少1篇;②补修8门及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取得原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5. 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 报考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具体要求可参看《西南交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及确认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具体要求届时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sceea.cn)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s://yz.swjtu.edu.cn)公告。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及时在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按我校及报考点要求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交费后,应关注报名平台提示的审核状态,并根据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或补充核验材料;同时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三)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 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五)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六)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七)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swjtu.edu.cn/)。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六、初试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五)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六)初试自命题科目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具体见附表《西南交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

七、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招生单位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与调剂工作,预计从2027年3月下旬开始。学校复试办法、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学校研招网和相关学院(中心)网上通知。

(四)因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或因部分专业研究方向差异较大,我校凡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单独标注了招生人数的,届时学院可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和录取。

(五)调剂政策以学校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


 

 

八、学制与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发改委或物价局备案和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

层次

类别

学 费 标 准

学制(年)

硕士

学术学位

01哲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3法学、02经济学、12管理学7个门类

7200元/生·学年

3

其他门类

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

1251工商管理(MBA,不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方向)

79000元/生·学年

2

1251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方向,即高级工商管理EMBA)

105000元/生·学年

2

1252公共管理(MPA)

42000元/生·学年

2

1253会计(MPACC)

25000元/生·学年

2

0552新闻与传播

16000元/生·学年

3

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24000元/生·学年

3

1356美术与书法、1357设计

20000元/生·学年

3

0351法律

9000元/生·学年

3

0454应用心理

20000元/生·学年

3

0860生物与医药

8000元/生·学年

3

0453国际中文教育

12000元/生·学年

3

0452体育

9000元/生·学年

3

其他

15000元/生·学年

3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417号)文件,我校拟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的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收取学费。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专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准以学校收费文件为准。

九、奖助学金

西南交通大学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按时转入我校)设置了多元的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助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评选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我校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研究生“三助”助学金

研究生“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教”、“助管”的岗位酬金,由学校出资;“三助”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1. “助研”的岗位酬金,由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行安排;

2. “助教”岗位酬金不超过500元/月,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个学时;

3. “助管”岗位酬金不超过450元/月,原则上每月工作量为30-36小时。

(五)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

专项奖助学金由关心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分为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两类;原则上每学年评审1次,在每年9-12月进行。其评审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最终奖助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设置有完备的研究生荣誉称号体系,每年对各类荣誉称号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峨眉校区招生说明

(一)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研究生均为“非全过程培养”模式。入学后在成都校区报到并完成主要课程,在唐山、宜宾完成剩余环节,论文工作结合导师意见选择培养地点完成。学校按相关规定及标准为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最终奖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公布的奖学金政策为准。

(二)峨眉校区招收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在峨眉校区进行培养。

十一、联合培养专项

我校为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单位、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单位。学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重要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国家战略急需,立足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发挥学校特色,充分对接区域与行业人才需求,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旨在通过高校的理论学习和企业的项目实践,培养出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创新人才。学校以专项的形式与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成都软件开发分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企业、科研平台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合作。现将项目介绍如下:

(一) 项目以“定向实践,非定向就业”形式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联培企业、科研平台完成实习实践环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实践项目要求在规定地点完成实践环节。

(二)项目采取“1+2”的学习形式,即研究生学习分为2个阶段,第1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学生在校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学分;第2阶段在指定企业进行实践,原则上不少于1年,期间需完成实践学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课题相关内容开展论文工作。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若企业设有专项奖助学金,参与项目的学生可额外享受相关政策。

(四)企业可根据实践情况给予个别优秀学员优先录用的资格。

未尽事宜,由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解释。

十二、学科交叉专项

为贯彻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战略部署,深化学科交叉与科教融汇,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需求,学校立足办学特色,整合优势学科与科研平台资源,开展硕士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专项依托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和医学院,推动土木、机械、电气、材料等学科与计算机、人工智能、化学及临床医学等领域交叉融合,通过跨学科课程学习、导师团队协同指导和项目实践,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跨学科视野与实践创新能力、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现将项目介绍如下:

(一)专项招生专业见下表:

序号

招生代码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依托学院

1

085900

土木水利

智能土木

土木工程学院

2

085501

机械工程

新能源与装备碳中和

机械工程学院

3

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原子级制造

机械工程学院

4

085800

能源动力

智慧与能源

电气工程学院

5

085600

材料与化工

生物材料与医疗器械

医学院

 

各方向面向相关学科背景的学生招生,具体考试科目以学校当年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二)专项实行导师团队协同指导,根据研究方向采用跨学科导师组、校企双导师或工科与临床双导师等指导形式。结合学生专业背景制定课程与研究计划,贯通专业基础、交叉课程与项目研究,完善知识结构,提升跨学科分析、技术研发和协同创新能力。

(三)专项依托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及相关实验室、联合创新基地和临床合作资源,围绕智能土木、新能源装备、原子级制造、智慧供能、生物材料与医疗器械等领域需求开展科研与实践训练,通过试验、仿真及工程或临床场景验证,提升复杂问题求解与成果转化能力。

(四)专项学生的培养面向行业研发、工程应用和成果转化需求,为学生在交叉领域就业及继续深造奠定基础。其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开题、中期考核及学位申请等环节,按照学校和依托学院的培养要求执行。研究成果应体现专业特色与学科交叉的实质贡献,成果形式及认定标准以学校当年学位相关文件为准。

十三、学习方式及校区

我校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校区有犀浦校区、九里校区、峨眉校区、东部(国际)校区。就读校区具体安排以新生报到通知为准。各专业的学习方式以招生专业目录的公布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四、其他招生政策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十五、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最新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s://yz.swjtu.edu.cn。

十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邮政编码:611756)

咨询电话:028-66367138、028-66366757

电子邮箱:yzb@swjtu.edu.cn

十七、其他教育管理事宜以入学当年新生入学手册安排为准。